日期:2026-03-20 目的:說明既有 c0~c2
分類樹與品牌系統,應如何接到以 BI / SI 為核心的 item
master。 相關文件:
三件事要分開看:
BI / SI = 身分證
category = 貨架
brand = 招牌
BI / SI 決定商品是誰。category 決定商品放在哪裡。brand 決定商品屬於誰家。這三件事要連在一起,但不能混成同一層。
c0~c2 與 brand 能不能直接用可以,而且不需要現在就另蓋一套新的分類系統。
正確做法是:
c0~c2 樹與品牌資料。BI / SI 繼續負責身份。這本身不是問題。
正常現象包括:
真正的問題只有一個:
最小接法如下:
base_items.brandbase_items.categoryinvoice_name_clusters.brand_hintinvoice_name_clusters.category_hint這樣就能先把既有系統接進來,支援:
後續若要正式化,可擴成:
brandscatsitem_catsbrand_cats角色說明:
brands:品牌主檔cats:分類節點主檔item_cats:商品對分類的多對多關聯brand_cats:品牌對分類的常見分布,用作先驗與提示BI 或 SI 都可掛多個分類。SI 最好至少有一個 主分類。BI / SI。brand -> category 只能當 prior,不是 veto。BI / SI。如果未來每個客戶都有自己的目錄樹,正確做法不是讓每個客戶都影響
BI / SI,而是:
BI / SI 只維護一套也就是說,身份只有一套,目錄可以有很多套。
reviewer 應把品牌與分類當作:
但不應因為單一品牌或單一分類衝突,就直接否決候選。
BI / SI 守住身份,既有 c0~c2
與品牌系統守住貨架與搜尋,兩邊接起來用,不要互相取代。